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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将建成两大煤层气产业化基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30  作者:中国万商网  浏览次数:862
核心提示:据新京报报道,昨日,国家能源局下发《煤层气产业政策》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政策》),提出十二五期间,建成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

据新京报报道,昨日,国家能源局下发《煤层气产业政策》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政策》”),提出“十二五”期间,建成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

还将新建3至5个产业化基地

《政策》提出要用5到10年的时间,新建3至5个产业化基地,并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和石油天然气企业成立专业化煤层气公司,在勘探资格上也强调公司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早在1996年,中石油集团与中煤集团各持股50%成立中联煤层气责任有限公司,专营对外合作与开发。这标志着中国煤层气开发的开端。不过煤层气开发成本投入高风险大,煤层气开发一直未有大发展。

2011年,中石油在资源富集区建立的沁水煤层气外输管道的管输量仅为5.5亿方,远不及其设计的30亿方管输能力。

据早前披露的煤层气“十二五”发展规划,2015年,国内要实现地面和井下的煤层气产量分别达到160亿方和140亿方。

鼓励外资参与下游管网建设

《政策》中还提出,国家能源局将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和创新能力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安全、合规、自主的原则为煤层气项目提供授信支持和金融服务。

同时,首度提出将鼓励境外资金参与煤层下游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但此前业界普遍期待的提高煤层气开发补贴却并未提及。

煤层气与煤矿开发的矿权重叠一直困扰着煤层气的开发。昨日,《政策》再次明确了煤炭远景区实施“先采气、后采煤”,煤矿生产区(煤炭采矿权范围内)实行“先抽后采”、“采煤采气一体化”。

中国石油规划总院油气管道研究所副所长杨建红表示,目前矿权问题导致煤层气的区块过于分散,无论在开发还是下游利用上都难以形成规模,未来应强强联合,集中力量发展煤层气。

勘探、设备类股价上涨

昨日,政策发布也带动了上市公司中勘探设计、油气设备等相关公司的股价。

以勘探与设计为代表的恒泰艾普、江钻股份、黄海机械涨幅在1.25%-3.29%之间。以钻井和生产为代表的山东墨龙、神开股份、宝德股份涨幅也在0.89%-2.85%之间。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矿权问题等仍需要落实到实际层面,目前吸引企业投入上也需要相关财税等中长期政策予以支持。

■名词解释

煤层气俗称“煤矿瓦斯”,其主要成分是甲烷。与煤炭伴生、以吸附状态储存于煤层内的非常规天然气,热值是通用煤的2-5倍。

煤层气的开发利用,既可以提高瓦斯事故防范水平,又是一种高效、洁净能源,其商业化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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