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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械设备租赁 40亿元市场亟待规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20  作者:中国万商网  浏览次数:609
核心提示:武汉建筑租赁市场多被浙江、福建、河北商人垄断近日,武汉市建筑设备租赁商会在洪山挂牌。而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业在发达国家被誉为

    武汉建筑租赁市场多被浙江、福建、河北商人垄断

    近日,武汉市建筑设备租赁商会在洪山挂牌。而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业在发达国家被誉为超级“朝阳产业”。据了解,目前,武汉市有建筑设备租赁单位800户左右,全年营业额超过40亿。

    由20万“滚”成1000万元

    武汉市建筑设备租赁始于上世纪90年代,多从个体工商户起步经营,租赁的机械主要有钢管脚手架、塔吊、混凝土设备和移动式起重机等。

    2004年,头脑灵活的陈敏(化名)发现,随着城市建设工程的增多,对建筑设备的需求量随之增大。而建房的业主或者建筑企业,不可能把搅拌机、电夯、钢摸板、建房支架等建筑设备全部备齐。

    善于寻找商机的陈敏随即在工商部门注册了一家建筑材料租赁部,专业从事钢管扣件的租赁。起步资金投入为20余万元,购买回100吨钢管材料。“当时这个行业也才起步不久,我的租赁部也就我一个人,既当老板又当员工。”陈敏说,因为事业刚起步,自己在出门谈生意时,常常为了节约一元钱的公交车费,而步行七八站路。

    但这还不是最主要的困难。因为实力小,面对一些相对较大的工程,陈敏只能望而兴叹,“毕竟人员和材料都不够。”要把生意做成必须“抱团”,陈敏开始和业内其他同行合伙,假如一个工程需要300吨的钢管材料,两三个人就一起合伙拿下工程,有钱大家一起赚,就这样度过了“摸石头过河”的起步阶段。

    “因为设备租赁出去了,大部分时候都有了收入,两年时间就收回了第一期成本。”陈敏说,为了把生意做大,自己就采取“滚雪球”的方式,马上将挣的钱购买新的设备材料。通过包工包料包设计包施工,自己不仅赚到了租赁费用,还赚到了人工费用。

    汉口火车站扩建、琴台大剧院、黄鹤楼改造、长江三桥、辛亥革命博物馆……慢慢地,所接的工程项目也越来越多,陈敏的资产雪球也越滚越大,从最初的20万元,经过六七年的发展,已经超过了1000万元。

    年营业额超过40亿元

    有建筑开工就少不了脚手架搭设这一工程项目,以前是以竹篙子、小木板作为脚手架搭设材料,既不稳定,又没有安全性。这样一来,启发了建筑商和租赁商的思路。从事建筑设备租赁包括塔吊、顶托、碗扣、轮扣等材料的租赁及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它既稳定又安全。

    “工程机械成本较高,如一部塔吊价格高达40多万元,采购资金成了租赁公司发展的一大瓶颈。”武汉市建筑设备租赁商会会长胡茂厚表示,虽然武汉有很多的建筑施工单位,但仍有不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缺乏机械维护专业人员、没有固定场地存放工程机械,因此有越来越多的施工方以租赁机械的方式取代直接购买。

    据统计,在武汉,像陈敏这样的资产千万的建筑设备租赁商还不算大户。“行业内资产两三千万的租赁商占七成,多是浙江、福建、河北一带的人,资产1亿元以上的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公司也有三四家。

    业内人士透露,在机械租赁行业中,一部分是从施工企业内部分离出来的专业租赁公司,其设备和技术力量较为雄厚;一部分是代理商兼营的租赁公司,其营销网络发达,但设备数量较少;还有一部分是应市场需求自然发展起来租赁公司,其技术力量强,设备类型较为丰富,但资金不够。

    记者从一份租赁企业未来采购设备种类的调查中获悉,塔吊设备以绝对优势位居首位,占比36.2%;排在第二、第三的是施工电梯和汽车吊;路面机械、混凝土机械等设备采购比例较低。

    胡茂厚谈到,目前,武汉市建筑设备租赁单位共有800户左右,主要分布于三环线附近,全年营业额超过40亿,正常利润率达到了22%-30%,已经形成了极具规模的发展群。

    安全、收租、偷盗

    三大问题困扰租赁公司

    机械租赁不免涉及安全问题,出了事故谁来负责?

    “双方应明确责任,如果事故因施工作业人员违规操作,一般由施工方负责;如果是机械性能出了问题,事故责任由租赁公司担当。”陈敏表示,业内一般是按照这个规则进行合同约定的。但是,设备租赁公司一般是从总建筑商手上分包部分工程,而租赁公司可能又将工程转包下去,这样一旦出了安全事故,小承包商很可能无力承担相应赔偿。受伤者的权益最终也不能得到保障。

    除了安全问题,收租难也是租赁公司面对的隐忧。

    “'出租容易收租难’,租赁公司最好在合同里写上收租期限。”记者了解到,有些施工单位故意拖欠租金,更有甚者通过设备转移恶意侵占租赁企业财产,导致租赁企业陷入持久的法律纠纷,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即便最后胜诉,也很难挽回损失。

    去年5月,陈敏将80吨钢管租赁给一位青山区的客户,“对方交了押金、有人担保,我还查实了对方的身份证,考察了现场工地,双方也签订了合同,最终还是被骗了。”陈敏说,对方实际只需要40吨的设备材料,但却租了80吨。中间将其余40吨恶意变卖了,导致自己因此损失了20余万元。“人跑了,也耗不起精力打官司,只好自认倒霉。”陈敏至今仍将这份合同张贴在自己的办公室以作为经验教训,他表示只要还在从事这个行业,就会一直把这份合同保存下去,“当做一种财富,避免将来的损失。”

    “正常情况下当年的收租率能达到70%,但去年受房地产市场低迷的影响,回款才40%,外面的欠款有800余万元。”另一位从事建筑设备租赁的老板告诉记者。

    另外,工地防偷盗也是租赁商门头疼的问题。“武昌阅马场附近的一个为期两年的工地,我就损失了钢管近100吨,扣件3万套,折现约50万元的损失。一些工人或者外面的闲杂人员,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偷盗变卖,而我为此已经花18万元请了6个人看场,结果仍不理想。”上面这位老板说。

    (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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