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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蓝皮书:政府采购价格虚高 背离制度设计初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5  作者:中国万商网  浏览次数:707
核心提示:内容提示:中新网2月25日电 2013年2月2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 2013年《法治蓝皮书》发

内容提示:中新网2月25日电 2013年2月2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 “2013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法治蓝皮书指出,政府采购价格虚高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资金...(更多内容请查阅正文)


以下是综合资讯正文:

  中新网2月25日电 2013年2月2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 “2013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看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法治蓝皮书指出,政府采购价格虚高题目仍然十分突出,资金浪费严重,背离制度设计初衷。

  法治蓝皮书指出,通过对部分地方政府20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协议供货商品成交记录的统计发现,有高达八成的商品高于市场均匀价。其中,56.1%的商品高于市场均匀价1.5倍(不含1.5倍)以内;17%的商品高于市场均匀价1.5-2倍(不含2倍);5.2%的商品高于市场均匀价2-3倍(不含3倍);1.5%的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均匀价3倍以上。而批量集中采购价格与市场均匀价格的比较显示,中心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商品的成交价全部低于或者即是市场均匀价。

  法治蓝皮书指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应理顺治理体制,同一政府采购平台,整合政府采购监管气力,实行集中同一监管。政府采购主管部分应当对进进政府采购平台的政府采购行为实施有效监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形成采购单位、供货商等主体之间实时正确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并在建立市场价格衡量标准的基础上,形成科学的价格比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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